申请条件:
1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,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;
2、社会信誉良好,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,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,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;
3、满足《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》相应级别要求;
4、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、业务运营、基础保障、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、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;
5、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,并认同该体系的管理办法。
更新时间:2020/6/4 15:34:26